公告資訊 公告本縣身心障礙者停放路邊收費停車格優惠措施調整,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起生效。 發布日期 2025/12/29~2035/12/31 | 發佈單位: 交通處交通管理科 | 發佈日期: 羅鈺婷 7536034分機6034 | 更新日期 2025/12/29 | 瀏覽人數: 55人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友善之停車環境,本府調整本縣路邊收費停車格之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措施,說明如下: 一、適用對象: 持有本縣或外縣市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,或懸掛身障專用車牌之車輛。 二、適用範圍: 本縣轄內路邊收費停車格,包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及一般停車格。 三、優惠內容: 符合前述資格之車輛,停放於本縣路邊收費停車格者,每日享有1次、前4小時免費停車優惠;逾前述免費時數者,依公告費率計費。 前述優惠時數採每日累計計算,係以同一車輛為計算基準,不因更換停車格或停車路段而重新計算。 四、識別證擺放方式: 適用前述優惠時,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請置於車內擋風玻璃明顯位置,以利查驗。 五、申訴及退費規定: 符合身心障礙停車優惠資格而誤被開立一般停車單者,請於停車日起(含停車日)5日內提出申訴,逾期恕不受理退費。